本文是学习GB-T 28521-2012 通信局站用智能新风节能系统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通信局站用智能新风节能系统(简称新风系统)产品分类、主要组成部分、技术要求、
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通信局站用智能新风节能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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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/T 2829—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(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)
GB/T 3873 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
GB10080—2001 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
YD/T
YD/T
YD/T
协议
YD/T
282—2000 通信设备可靠性通用试验方法
1173—2010 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
1363.3—2005 通信局(站)电源、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
第3部分:前端智能设备
1821—2008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通信局站用智能新风节能系统 intelligent energy saving
system by fresh air for telecommunication
stations/sites
通过智能控制将外部冷空气经过净化、处理后引入机房,排出机房内部热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。其
本身不带任何制冷元件,利用室外自然冷空气实现室内风冷降温,减少局站的能耗。
3.2
标准测试工况 standard testing situation
室内温度为26℃~30℃,室内外温差为10℃,室内外相对湿度为45%(带过滤装置,并满足正常
使用要求)。
注:室内温度为26℃~30℃是YD/T
1821—2008中规定的一、二、三类通信机房的最高温度,测试时只取其中一
个温度值计算显冷量。
3.3
额定风量 normal air flow rate
在标准测试工况下,单位时间内新风系统吸入机房内的冷空气体积流量,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
(m³/h)。
GB/T 28521—2012
3.4
消耗功率 consumed power
新风系统在标准测试工况下,新风系统在提供额定制冷量所消耗电能的总功率,单位为瓦(W)。
3.5
能效比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
新风系统在标准测试工况下,提供的制冷量(W) 与新风系统的消耗功率(W)
之比。
小型系统:额定风量≤3000 m³/h;
中型系统:3000 m³/h \<额定风量≤9000 m³/h;
大型系统:额定风量>9000 m³/h。
新风系统主要由进风装置、过滤装置、排风装置、加湿装置(可选)、控制器、环境监测传感器和其他
安装附件组成。
新风系统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:
室内环境温度:5℃~40℃;
室外环境温度: -30℃~45℃;
相对湿度:≤90%;
海拔高度:建议小于2000 m, 超过2000 m 需降额使用或与用户协商。
DC:-40 V~—57V(-48V供电时);20 V~28V(24V 供电时);
AC: 单相187 V~253 V;三相323 V~437 V。
5.2 额定送风量与显冷量或制冷量基本参数
在标准测试工况下,按6.2中公式(2)计算出额定送风量与显冷量或制冷量的基本参数的参考值见
表1、表2和表3。
表 1 无加湿功能小型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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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2 有加湿功能中型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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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3 有加湿功能大型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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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标准测试工况下,显冷量或制冷量与所用电功耗之比:小型系统能效比≥18,中型系统能效比
≥8,大型系统能效比≥8。
新风系统硬件设备应具有高可靠性,整个系统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(MTBF)
不低于20000 h,使 用
寿命不小于10年。
5.5.1
系统设备的电气控制及操作系统应可靠接地。金属外壳及其它可触及的金属零部件至接地点
电阻应不大于0.5Ω。
5.5.2
新风系统的室内、外机外壳应具备足够的强度,室外部分应采用高强度钢材,如中、大系统机柜
钢板厚度应不小于1.5 mm、 机架钢板厚度应不小于2.0 mm、
水平方向负重机架钢板厚度应不小于
2.5 mm,并经相应的防腐、防锈处理。
5.5.3
通风系统应有较好的防水要求,系统内部不允许结露,出风口不允许带水。
5.5.4 设备所采用的所有线缆应符合 YD/T 1173—2010
中有关阻燃的要求。采用的交流接触器等控
制执行部件应通过相关国家认证。
5.5.5 新风系统安装在室外无人值守局站时,应具有防盗措施。
5.5.6 新风系统的控制板上应具备 C 级抗浪涌功能。
5.6.1 新风系统应具备隔离装置,防止雨水、动物等的入侵。
5.6.2
新风系统停止工作时应做到室内外空气隔离,进风装置及排风装置安装后开孔处应设有风阀,
并在冬季做保温处理。
5.6.3 新风系统运行时室内应维持一定正压,与室外静压差不应小于5 Pa。
5.7.1
新风系统产生告警时,应有明显的信号指示,可通过显示界面查询告警内容。
5.7.2
新风系统温、湿度传感器故障时,系统应能发出告警,在无法有效检测环境温湿度时,应自动停
止风机,启动空调来控制室内环境。
5.7.3
新风系统风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,系统应能发出告警,并停止风机,启动空调来控制室内环境。
GB/T 28521—2012
5.7.4
过滤器堵塞超过设定值时,系统应能发出告警,并停止风机,启动空调来控制室内环境。
5.7.5
采用直流风机的系统,在检测到局站蓄电池电压低于设定电压点时,应能发出告警,自动关闭风
机和风阀,并能在供电电压恢复后系统自动投入运行。
5.7.6
当新风系统接收到局站内的烟雾、火情告警信号时,应能自动停止运行并关闭风阀。
在额定工作状况下,新风系统的噪声见表4。
表 4 新风系统工作噪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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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9.1
机组外观、设备阀门和管道的表面应保持整洁光洁、色泽均匀无明显变色,无锈蚀、油漆剥落、起
皮及明显的划痕、毛刺。
5.9.2
所有机件的装配牢固可靠,丝印和标贴应清晰、端正,无歪斜和错位现象;结构件无松动、塑料件
无破损。
5.9.3
系统硬件设备的总体结构应充分考虑安装、维护和扩充或调整的灵活性。其安装固定方式应具
有防震和抗震能力,设备在常规的运输、储存和安装后,不产生破损、变形。
5.10.1 基本控制功能
5.10.1.1
新风系统应采用微处理控制器,具备中文操作界面,系统可选择手动、自动运行模式。
5.10.1.2
实时监测室内及室外温度、湿度。当室外温度低于某个设定值时,控制器开启新风系统风机
引进室外新风,关闭机房空调达到节能效果。在确保机房环境的前提下,依据室内外温湿度,控制风机、
空调的切换运行。
5.10.1.3
在空调无法正常运行,系统判断室内温度高于室外温度且室外湿度满足新风系统启动条件
时,应及时启动风机以控制室内温度。
5.10.1.4
新风系统与空调系统的连锁应具有回差功能设计,避免频繁切换。新风系统与机房空调切
换间隔时间应不小于35 min。
5.10.1.5 新风系统应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。
GB/T 28521—2012
5.10.1.6
新风系统宜有与空调联动的功能(可选),包括:
a)
新风系统应与局站原有空调联动,新风系统优先工作,以保证最大可能的节能;
b)
在新风系统不能满足室内热负荷的情况下,应发出信号启动空调;当新风系统能够满足室内热
负荷的要求时,应发出信号停止空调运行。
5.10.2 显示与查询功能
在显示面板上可进行设定、查询记录等操作,断电后应能保存设定值和记录的信息。系统应可查询
室内外温湿度,进风装置、排风装置与空调等的历史运行状态,系统风机、空调的累积运行时间以及相关
告警信息等。
5.10.3 控制与显示
系统中的温度显示精度为±0.
1℃,控制精度为±1℃;相对湿度显示精度为±1%,控制精度为
土5%,控制可靠,告警准确。
5.10.4 遥测、遥信及遥控
通信接口:可选择使用RS232/RS422/RS485 接口,接口通信协议应符合 YD/T
1363.3 中 B.13 要
求。遥测、遥信、遥控项目至少应满足如下要求:
遥测:室内外温度、湿度。
遥信:新风系统进、排风风机的运行状态,新风系统的工作状态,正常/故障状态。
遥控:新风系统开关机控制,能对新风系统的运行控制参数进行远程设置。
5.11.1 新风系统应采用高效率、低噪音、性能稳定可靠的风机。
5.11.2 新风系统的风机正常连续运转时间应大于20000 h。
5.11.3 新风系统的风机安全要求应符合 GB10080—2001
的规定,安装的各紧固件应有防松脱措施,
中、大型风机固定点应有减震装置。风机应具有可靠的接地,电机外壳至接地点电阻不大于0.1Ω。
5.12.1 概述
新风系统配置的过滤器应符合 YD/T1821—2008
中规定的各类通信局站的洁净度要求。
5.12.2 小型新风系统过滤器要求
建议采用两级过滤,第一级用于阻挡昆虫;第二级过滤器的过滤效果应满足所在机房的环境要求。
过滤器断面风速范围1.5 m/s~2m/s; 过滤器可清洗并重复使用。
5.12.3 中大型新风系统过滤器要求
除防虫网外,要求采用多级过滤;过滤效果应满足所在机房的洁净度要求。
系统外围传感器配置及参数说明见表5。
GB/T 28521—2012
表 5 传感器配置与参数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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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4.1 大中型新风系统配置的加湿器应符合 YD/T
1821—2008中规定的各类通信局站湿度要求。
5.14.2 加湿器应适应各类软硬水质,保证加湿速度效率,便于维护。
5.14.3 加湿器应具有漏水防护及漏水、故障告警功能。
5.15 进风装置和排风装置及送风系统要求
进风装置和排风装置及送风系统应有防虫、防尘、防水、防盗功能,无逆流。
检验用测量仪器见表6。
表 6 仪器及精度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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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8521—2012
模拟标准测试工况使用风速测量仪,在进风设备出风口处(距离出风口50
mm~100 mm 的距离)
均布取N(N≥13)
个测试点。取各点测试的加权平均值,按公式(1)计算即为出风口风速及风量。
style="width:5.12655in;height:0.71984in" /> (1)
式中:
S —— 出风口面积;
6.2.2 额定送风量与显冷量或制冷量基本参数参考值
在标准测试工况下测出风速后按照公式(2)计算额定送风量与显冷量或制冷量的参考值(在标准大
气压取值)。
Qr=0.24×p×L×(h₁-h₂)=Qs+Q.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(2)
Qs=Cp×p×L× △T/860
Q₁=598×p×L×(W₁-W₂)/860
式中:
Qr — 空气的总冷量;
Qs — 空气的显冷量;
Q.— 空气的潜冷量;
C 。—— 空气比热(0.24 kcal/kg · ℃);
p — 空气密度(1.18 kg/m³);
h — 空气的最初热焓,kJ/kg;
h₂ — 空气的最终热焓,kJ/kg;
△T ——室内外温差;
Wi-- 空气的最初水分含量 kg/kg=0.00944;
W。 — 空气的最终水分含量 kg/kg=0.00515;
L —— 室内总送风量,m³/h。
注:水的气化潜热=2500 kJ/kg=(2500/4. 18 )598 kcal/kg。
在标准测试工况条件下和系统在输出额定风量工作时,使用电能质量分析仪测出系统所用电功耗。
在标准测试工况条件下和系统在输出额定风量工作时,用测出及计算出显冷量或制冷量与所用电
功耗之比。结果应符合5.3的规定。
按 YD/T 282—2000 中第6章相关要求进行,其结果应符合5.4的规定。
检查机柜安全接地端子接触良好、不松动。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金属外壳及其它可触及的金
GB/T 28521—2012
属零部件至接地点电阻应符合5.5.1的要求。
采用卡尺测量,机柜、机架钢板厚度应符合5.5.2的要求。并用传导探听方法检查机柜,在风机启
动、停止和运行时机柜无金属颤动音,无明显振动感。观察新风系统内强电配电、风机扇叶暴露处,是否
装有防护罩且无松动。
6.5.3 防水、防盗、耐阻燃及控制板上抗浪涌功能检查
检查:通风系统是否有防水措施;
安装在室外无人值守局站时,是否有防盗措施;
设备采用的所有线缆、交流接触器是否符合阻燃要求和通过相关国家认证;
新风系统的控制板上是否有 C
级抗浪涌功能。检查结果应符合5.5.3~5.5.6的要求。
观察隔离防护网,其网孔直径不大于10 mm,
电动风阀叶片闭合后两片间无透光,用间隙尺测量叶
片与框架间隙不大于0.5 mm。
运行新风系统,稳定后使用相对压差计,测量室内相对压力应不小于5 Pa。
6.6.3 测试结果应符合5.6要求。
现场目测,按照系统用户手册,通过人机对话实际操作验证相关功能。检查:液晶显示和灯、光信号
显示,室内外温湿度数值显示、系统运行状况显示、运行控制模式显示、设备运行积时显示、操作记录和
故障告警信息显示等。
断开被测的温湿度传感器,观察液晶显示器温湿度数值是否正常,是否告警及上传告警信息。
断掉控制器电源,使其停止工作180
s,观察系统能否按照设定的逻辑流程关系恢复空调工作。
现场模拟滤网堵塞状况,观察系统是否显示告警信息,网管监控是否收到告警信息。
6.7.5 直流风机系统的电源低过压告警保护
模拟电源过欠压告警,检验节能系统是否自动停机,恢复后是否自动启动运行。
现场模拟烟雾和火警告警,观察系统是否显示告警信息和停止空调及新风系统的运行。监控中心
是否收到告警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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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各项检验结果应符合5.7要求。
噪音与系统现场的送风方式、风管、背景噪音等有关系,建议噪音在现场进行检验。
在系统实际应用现场,将室内空调关闭且无其它较大噪音影响的环境下,使用噪音测试仪在距离出
风 口 1m
的距离均布取5个测试点,取加权平均值。静电地板下的下送风设备,在距离室内地面1
m 高度,距离新风设备1m
的距离均布取3个测试点,取加权平均值,即为室内噪音值并符合5.8表4中
的要求。
在系统实际应用现场,应避开环境噪音的影响(如车流噪音、建筑及商铺音响噪音等)。使用噪音测
试仪在距离引风口或排风口1 m
的距离均布取5个测试点,测点水平位置应与引风口或排风口一致,取
加权平均值。即为新风设备1 m 室外噪音值。结果应符合5.8表4中的要求
按照5.9要求采用目测方式检验。
6.10.1 基本控制功能
6.10.1.1
按照系统操作手册,检查系统数字、中文操作菜单和显示;启动系统手动和自动运行模式,检
验是否按照设定逻辑关系运行。
6.10.1.2
按照系统操作手册,修改室内及室外温度、湿度参数,设定当前室外温度值满足系统工作条
件,检验控制器是否按照设计的逻辑关系控制风机、空调的运行,达到空调联动功能要求。
6.10.1.3
按照系统操作手册,修改室内及室外温度、湿度参数,使其满足无法引进室外新风的条件,检
查节能新风系统是否可依据室内温度,自动控制空调投入运行。
6.10.1.4
检验强通风性能:系统置于自动工作方式,断开空调运行返回信号端子,修改强通风上限设
置参数至当前温度,检验新风系统能否按照强通风方式工作。
6.10.1.5
按照系统操作手册,修改室内及室外温度、湿度参数,使其满足启动节能系统风机和空调运
行临界条件,采用电热风交替加热和风冷温度传感器,检验新风系统与机房空调切换间隔时间,切换间
隔时间应不小于35 min。
6.10.1.6 关闭系统电源5s,
再开启电源,检验系统能否自动工作。
6.10.2 系统显示查询
6.10.2.1 显示界面
试验方法见本标准6.7.1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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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0.2.2 系统参数设定、记录查询
开启人机对话界面,修改系统参数,检验是否修改成功。断开电源60
s,上电后检查能否保存修改
设定值和记录的信息。
按照系统操作手册,通过人机对话界面,检验系统的温湿度、新风机和排风机与空调等的运行状态、
系统风机、空调的累积运行时间以及通讯、温湿度告警信息等记录。
6.10.3 控制器精度
通过人机界面发送新风设备控制命令和空调控制命令各5次,检验是否100%有效;在现场模拟多
个告警信息,观察是否能够100%的发出告警信息,且正确显示和上传信息。
6.10.4 系统三遥功能
6.10.4.1 通信接口
按照监控系统操作手册进行操作,在监控中心是否可以看到被检测机房当前状况,能够进行远端监
测、控制和维护;在现场检查系统是否具有通信接口,是否可以提供通信协议。
6.10.4.2 遥信功能
按照系统遥信操作手册进行操作,或在监控中心调阅存储信息,检查新风系统是否能遥信到系统
进、排风风机的运行状态,系统的工作状态,正常/故障状态或以上各项数据的记录。
6.10.4.3 遥测功能
按照系统遥信操作手册进行操作,或在监控中心调阅存储信息,检查新风系统是否能遥信到系统
进、排风风机的运行状态,系统的工作状态,正常/故障状态或以上各项数据的记录。
6.10.4.4 遥控功能
自动应急遥控方式:抽检任意1~3个机房,修改室外风速探测上限参数,模拟设定风速,检验节能
监控系统是否发出应急处理命令,检查系统是否能进行开关机控制。
人工应急遥控方式:按照系统监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,抽检任意1~3个机房人工发出应急处理命
令,检查系统是否响应应急命令。
6.10.5 检验结果
以上各项试验结果应符合5.10条相关要求。
6.11.1 风机效率与噪音
风机效率和噪声检验可与整机效率和噪声检验同时进行,见本标准6.3及6.8的检测方法。检验
结果应符合5.11.1要求。
6.11.2 风机安装安全性能
目测大、中型系统是否装有减震装置,紧固件是否具有防松措施(如弹簧垫等)。用万用表测量风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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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分体式电动机机壳与接地端电阻应符合5.11.2要求。
6.12.1 引风洁净度检验
距离引风出风口1 m
处,采用洁净度测试仪均布检测4个点,计算加权平均值,所得数值即为引风
洁净度。
6.12.2 排风洁净度检验
距离排风进风口1 m
处,采用洁净度测试仪均布检测4个点,计算加权平均值,所得数值即为引风
洁净度。
6.12.3 机房洁净度检验
在排风洁净度小于等于引风洁净度情况下,距机房地面1 m
高度,采用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均布 每25 m² 检测1个点(300 m²
以上面积可适当减少检测点数),取加权平均值即为机房洁净度。试验结
果应符合5.12要求。
6.13.1 机房温度检验
机房温度按 YD/T
1821—2008中4.1的规定进行,使用温湿度检测仪,根据机房设备分布情况,距
机房地面1 m 和 2 m 高度,每25 m² 各检测1个点(300 m²
以上面积可适当减少检测点数),取加权平
均值即为机房温度值。
6.13.2 机房湿度检验
机房湿度按 YD/T 1821—2008
中4.1的规定进行,使用温湿度检测仪,根据机房设备分布情况,距 机房地面1.6
m 高度,每25 m² 各检测1个点(300 m²
以上面积可适当减少检测点数),取加权平均值
即为机房湿度值。
6.13.3 温湿度传感器精度
采用温湿度检测仪,平行并距被测传感器100 mm
以内,读取温湿度数值,再通过新风系统的人机
对话界面,读取被测传感器数值,两项数值之差即为被测传感器精度。
6.13.4 加湿器漏水保护功能
现场模拟水禁告警,观察系统是否自动关闭水阀、水是否从漏水保护水管流到室外、是否有漏水告
警显示、网管监控是否收到告警信息。
6.13.5 检验结果
以上各项检验结果应符合5.13及5.14要求。
按照5.15的要求在现场进行检查是否符合进、排风装置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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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7.2.2 出厂检验的项目及判定按表7进行。
7.2.3
检验中出现任一故障,应停止检验,待查出故障原因并排除后,做出标记并重新进行出厂检验。
如仍出现故障,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。
7.3.1 连续生产的产品,
一般2年进行一次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需做型式检验:
a) 产品停产一个周期以上又恢复生产;
b) 转厂生产再试制定型;
c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;
d) 产品投产前签定或质量监督机构提出。
7.3.2 型式检验的试验项目及判定见表7。
表 7 检验项目及判定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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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7 (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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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3 型式检验按GB/T 2829—2002 中表2判别水平I
的一次抽样方案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
取,数量为2台。产品质量以不合格数表示,不合格质量水平(RQL)
应符合表8规定。
表 8 RQL 及判定数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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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.1
产品表面应有中文标识,包括产品名称、产品型号、产品编号、制造厂名、制造日期、产品主要参
数等。
产品包装上应有标志并符合GB/T191 的规定。
产品包装应采取防潮、防振,并符合 GB/T 3873 的规定。
a) 产品合格证;
b) 产品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:
1) 产品名称和型号(规格);
2) 产品概述(用途、特点、使用环境及主要使用性能指标和额定参数等);
3) 接地说明;
4) 安装和使用要求,维护和保养注意事项;
5) 产品附件名称、数量、规格;
6) 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一栏表,售后服务事项和生产者责任;
GB/T 28521—2012
c) 装箱清单;
d) 其他技术资料。
产品应贮存在干燥的通风良好的仓库中。贮存环境温度:
-40℃~+50℃;环境湿度:5%~85%
无凝露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蓬,不应有剧烈振动、撞击等。
更多内容 可以 GB-T 28521-2012 通信局站用智能新风节能系统. 进一步学习